
因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等 乌海市乌拉特村镇银行被罚70.1万元
11月23日金融一线消息,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,乌海市乌拉特村镇银行存在以下违法行为:1、未按规定落实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;2、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;3、未按规定执行反管理规定;4、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;5、违反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管理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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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对乌海市乌拉特村镇银行处以警告,并处罚款人民币70.1万元;作为相关负责人,时任乌海市乌拉特村镇银行董事长、反洗钱领导小组组长的王海燕被罚1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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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xinfeng335本文地址:http://www.quasarvip.com/post/4688.html发布于 -60秒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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